東方君瑞的操作人員全部為具有20年以上實際經驗的操作人員,對海關及各監管部門的各項規定政策非常熟悉,各個環節對接沒有間隙,能夠快速的實施資料準備、提交、處理、完成通關任務。
通關或網上傳輸方式向境外出口軟件產品、轉讓軟件技術和提供相關服務
辦理《軟件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持生效的軟件出口合同到當地外經貿廳辦理
有物質介質并采取通關方式出口的軟件,到海關辦理軟件出口報關手續
通過網上傳輸的軟件出口,收匯后持相關材料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收匯手續
食品、設備、醫療器械、服裝、百貨、化工、軟件等全品類進出口代理
對海關及各監管部門政策非常熟悉,各個環節對接沒有間隙,確保合規安全
企業采取通關或網上傳輸方式向境外出口軟件產品、轉讓軟件技術和提供相關服務
企業將自主研發或擁有的軟件技術,通過轉讓或許可的方式向境外企業或個人提供,包括源代碼、技術文檔、算法模型等核心軟件技術的跨境轉移。
向用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或設備中嵌入的軟件,或在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應用服務等技術服務時提供的計算機軟件。
數據開發、儲存和聯網的時間序列、數據處理、制表及按時間計算的數據處理服務、代人連續管理有關設備、硬件咨詢、軟件安裝、按客戶要求設計開發和編制程序系統、維修計算機和邊緣設備,以及其他軟件加工服務。
隨設備出口等其它形式的軟件出口,包括嵌入式系統軟件、工業控制軟件、智能設備固件等隨硬件產品一同出口的軟件。
軟件出口合同生效后的規范化登記備案流程
軟件出口合同正式簽署并生效,成為后續登記備案的法律基礎文件
在"軟件出口合同登記管理中心"對軟件出口合同進行在線登記
按屬地原則,持生效的軟件出口合同到當地外經貿廳(委、局)辦理《軟件出口合同登記證書》
成功取得《軟件出口合同登記證書》,可憑此辦理后續海關報關和外匯核銷手續
對有物質介質并采取通關方式出口的軟件,按以下流程辦理
對有物質介質并采取通關方式出口的軟件出口企業到海關辦理軟件出口報關手續時,應出示《軟件出口合同登記證書》等材料。
軟件出口企業出口收匯后,外匯指定銀行按照《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為企業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
軟件出口企業憑《軟件出口合同登記證書》、《軟件出口合同》等單證到外匯管理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完成全流程。
通過網上傳輸的軟件出口,按照以下流程辦理收匯與核銷手續
通過網上傳輸的軟件出口,軟件出口企業收匯后持相關材料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收匯手續。
銀行在軟件出口合同登記管理中心對《軟件出口合同》登記的有效性、軟件出口方式等核查無誤后,予以辦理結匯或入帳手續,并出具《軟件出口已收匯證明》。